2014年下半年,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,改革创新,实现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转型升级、跨越发展。重点工作任务如下:
一是以基础测绘为本,不断夯实公共服务基础。一方面启动“十三五”基础测绘规划编制。以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有用、好用为目标,切实增强基础测绘规划的引领作用,建立基础测绘快速更新机制和航空航天影像的多渠道快速获取机制;探索建立信息化测绘体系,加强装备建设,引进先进技术,优化生产流程;探索社会化、网络化的服务应用模式。另一方面扎实推进基础测绘生产,全面落实“十二五”规划中测绘基准建设、新一轮基础地理信息更新、沿海滩涂和省管5大湖水下地形测量、江苏省地图集编制等各项工作。
二是以地理国情普查为重点,着力推进重点工作。 江苏省普查办将按照国普办的进度和质量要求,在协调、进度、质量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,强化责任考核,统筹协调各方力量,全面推进全省普查工作。一是强化普查工作计划,加快普查工作进度;二是强化生产技术指导,统一普查工作要求;三是强化普查质量监管,确保成果质量;四是谋划地理国情监测,提供决策保障。全面开展县区数字城市建设和智慧城市试点工作;全面完成天地图市级节点建设和县级天地图数据基本覆盖。
三是深化业务协作,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整体合力。不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协作,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共享合作的应用示范作用。一是进一步深化同国土部门的业务协作,建立相关处室的对口交流机制,围绕国土工作的重点和业务需求,建立业务协作的长效机制,增强国土资源工作服务大局的整体合力。二是深化与军队测绘部门的协作,围绕军地测绘规划(计划)的统筹协调、军地测绘区域和重大项目合作、军民测绘导航地理信息成果资源共享、军地测绘导航应急保障快速反应、重点任务的保障和科技人才等方面开展合作,发挥优势互补,推进资源共享,进一步促进双方测绘保障能力的提升。
四是深化改革创新,增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活力。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,推进测绘地理信息立法进程,启动《江苏省测绘条例》修订调研工作。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,实施测绘资质审批制度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制度和测绘基础设施费征收制度改革,积极理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行政管理关系。出台地理信息共建共享管理办法,大力推广地理信息在政府部门的共享和交换。制定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,提升地理信息安全监管能力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,制定出台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,加强人才队伍建设。
五是加强测绘宣传,优化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环境。进一步加大向各级党委政府的宣传力度,强化服务各级党委政府的意识,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产品的水平,积极营造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了解测绘、理解测绘、关心测绘和支持测绘的工作氛围。加大部门间的合作力度,通过测绘地理信息的广泛应用,促进测绘队伍的科技和人才水平,不断提升测绘服务经济社会的影响和地位。
(转自省局网站)